中部地區萬安41號演習7日登場 違反規定者恐挨罰
萬安演習警報發布後,學生趕緊疏散、避難。(圖:苗栗縣警局提供)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將於6月7日下午1點30分至2點實施中部地區萬安41號演習,苗栗縣警局指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接受警察、民防人員及憲兵指導,執行防空疏散避難,民眾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違者可依民防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3至15萬元之罰鍰。
中部地區萬安演習實施地區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及澎湖縣。
苗栗縣警局指出,萬安演習警報發放後,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據警察、民防人員及憲兵引導,實施疏散避難,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
另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依據警察、民防人員及憲兵引導疏散及避難。
演習期間請暫停戶外所有的活動並請就近避難,所有人員不得在街、道、巷、弄活動、逗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