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同婚公投成案 中選會:落實同婚權益公投
三項反同婚公投順利通過中選會初審門檻,讓支持同性婚姻者質疑公投案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表示,「這三個公投不是同婚公投,是如何落實同婚權益的公投」。(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針對外界質疑三項反同婚公投皆順利通過中選會初審門檻,讓支持同性婚姻者質疑公投案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今日受訪澄清表示,「這三個公投不是同婚公投,是如何落實同婚權益的公投」,因為依據大法官釋憲文,同性也有結婚的自由權。
陳英鈐指出,該公投提案領銜人日前提案時,因公投題目不夠明確,中選會發函請他們釐清,對方也確認同性有結婚的權益及自由,所以這幾個公投案只是選擇要用怎樣的形式來立法,這不是所謂的同婚公投。
陳英鈐舉例,在立法形式上,還是要立專法或修「民法」,「民法」若保留一夫一妻制,那同性婚姻者要結婚,就依照其他法律規定來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