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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重走私黃金罰則 外交部提醒按規申報

台日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台日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出席外交部例會。(記者呂伊萱攝)

2018/04/03 11:28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日本查獲走私黃金案例暴增,日本為此修改「關稅法」,大幅提高罰則。外交部今天表示,日本提高罰則已於4月開始實施,提醒國人入境日本海關須按規定繳稅、填寫申告書。

日本海關查獲的走私黃金犯罪案例近年來暴增40倍,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今天出席外交部例會時表示,日本海關因應走私黃金案件激增,導致逃漏消費稅情況嚴重,因此修正「關稅法」第111條及112條規定,大幅提高相關罰則,以遏止該等走私案件,日前1日已開始實施。

張淑玲指出,為防止國人因不了解相關法令而受罰,外交部再度呼籲國人遵守規定,包含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若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則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檯辦理繳稅。

至於現金、有價證券與黃金等,若攜帶超過100萬日圓等值之現金,及支票等有價證券或1公斤以上黃金時,須另確實填寫「支傳手段等輸出・輸入申告書」,辦理申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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