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收賄10萬元 桃市經發局前副局長王允宸遭監院彈劾

王允宸為市府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涉嫌收賄遭監院彈劾。(摘自桃市府網站)

王允宸為市府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涉嫌收賄遭監院彈劾。(摘自桃市府網站)

2017/08/14 17:25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桃園市經發局前副局長王允宸,2年前與欲申請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不當接觸,並收下裝於茶葉袋內的10萬元現金,王允宸事後雖稱後悔,但仍花用賄款,形同將賄款收下,監察院今通過彈劾案,彈劾王允宸,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監察院今以10票成立、1票不成立,通過彈劾王允宸。提案監委楊美鈴表示,王允宸在任職經發局副局長期間,桃市府一名鄭姓前市政顧問牽線,與欲申請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周姓業者在熱炒店見面,餐敘後,周姓業者送給王一包茶葉,內含10萬元現金。

楊美鈴說,王允宸回到局內後詢問該工廠登記情事,隨後發現茶葉內有現金,並花用該筆賄款,形同將錢收下,周姓業者的公司後又遇聯合稽查,被開罰2萬元,業者再透過鄭再找王見面,又在餐敘後給王茶葉,同樣內含10萬元,不過,王這次將賄款當場退回。

監委認為,王允宸的行為經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的財物,假借權力以圖本身利益等的行為,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其所為敗壞官箴行為,更嚴重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事證明確,核有違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