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法院裁准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停止執行。(記者黃欣柏攝)
〔記者黃欣柏、項程鎮/台北報導〕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上月底決議將國民黨持有的中投、欣裕台約156億股權資產收歸國有,事後國民黨、中投、欣裕台均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裁准在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須停止執行。至於國民黨另提確認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權並非不當黨產的聲請停止執行案,則遭駁回,仍可抗告。
本案過去開庭時攻防激烈,國民黨律師曾形容,收歸國有將使國民黨「形同植物人」,對國民黨及2公司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黨產會律師則認為,行政院尚未決議要標售相關股權,反批國民黨緊抓不當黨產根本是因為「吸鴉片吸慣了」,嚴重影響政黨公平競爭。
北高行行政庭長許瑞助指出,黨產會要求國民黨移轉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權部分,若本案實體訴訟確定前就准許黨產移轉國庫,未來黨產標售或轉換經營,國民黨和中投及欣裕台都可能受到損害,萬一國民黨勝訴,可能衍生更複雜的法律關係,國家面臨不必要的爭訟,並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
許瑞助表示,黨產會已依黨產條例推定中投和欣裕台公司是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根據黨產條例,國民黨不得私下處分,否則可處以一至三倍罰鍰,已足以避免國民黨脫產,也不會影響公益,所以等本案實體訴訟確定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執行,不僅有助於調查和釐清黨產爭議,也有助於政黨公平競爭與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因此准予停止執行。
其次,在確認中投和欣裕台公司黨產股權停止執行案部分,許瑞助認為,如准予停止執行,國民黨可能脫產,若日後黨產會勝訴確定,恐難以追回黨產,無法達到黨產條例的立法目的,可能嚴重影響公益,因此不准停止執行。
由於黨產會的決議依法將於30天內執行,上次開庭時法官頻頻確認黨產會的決議時間點,外界當時即估計院方會加快審理進度,趕在月底前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