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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反同婚修法倡專法 尤美女:應拿出實質內容

由近20宗教團體組成之「全國宗教大聯盟」召開記者會,強烈表達宗教界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中,但願意考慮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同婚者的權益。(記者楊綿傑攝)

由近20宗教團體組成之「全國宗教大聯盟」召開記者會,強烈表達宗教界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中,但願意考慮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同婚者的權益。(記者楊綿傑攝)

2016/11/30 22:57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同婚修法正反論點爭議不斷,各界紛紛站出來表明立場,今由近20宗教團體組成之「全國宗教大聯盟」召開記者會,強烈表達宗教界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中,不過同時尊重同性戀者的存在與需要,所以願意考慮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同婚者的權益。

昨天出席的宗教來自佛教、一貫道、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統一教、軒轅教、天地正教、理教、天德教、宮廟系統團體,以及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等。「全國宗教大聯盟」的聯合聲明中表示,婚姻及家庭制度受憲法特別保護,如今同性戀者如要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並修改民法第972條等相關規定,將因沒有夫妻父母稱謂以及家庭結構的解消,使得傳統人倫與輩分的倫理架構崩解,傳統家庭價值、社會倫理以及生命意義被徹底破壞,更破壞固有中華文化,因此宗教界反對同性戀者納入民法規範中。

先前曾與其他宗教界代表站出來支持婚姻平權,玉山神學院宗教系助理教授陳文珊表示,實質上972條的調整只是將「一男一女」改成「雙方」,並無所謂包括父母、祖父母稱謂會消失的狀況,若是再如此「鬼打牆」下去,恐怕不同意見的雙方無法真正進行審議式民主。陳文珊舉例,原住民、身心障礙朋友的婚姻關係都不需另立專法,為什麼同婚朋友需要呢?陳玉珊並呼籲,宗教人士若要進入公共領域表達意見,必須是要以負責任的態度來面對。

推動修法的立委尤美女則表示,反對的宗教團體誤會了,事實上並無稱謂會不存在的問題,僅僅是將「男女」調整為「雙方」而已,或者也可以用新增一項的方式處理。尤美女進一步解釋,將同性婚姻納入跟異性婚姻一起規範,包括忠誠、義務等都相同,反而更不易發生宗教團體所擔憂的人獸交、不倫等情事,應該是更符合教義。對於是否立專法,尤美女則說,應該有實質內容才有討論意義,不能只是用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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