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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報告遭點名 張盛和:難道任期越長責任越重?

張盛和表示,派任公股銀行董事長他只是簽報,卻要負重責,「難道任期越長,責任越重嗎?」(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張盛和表示,派任公股銀行董事長他只是簽報,卻要負重責,「難道任期越長,責任越重嗎?」(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6/10/07 21: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督導小組今(7)日提出「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相關部會督管責任查核報告」,點名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及前財政部長張盛和2人任內為兆豐案醞釀、惡化的主要期間,2人應負最大責任。對此,張盛和表示,公股銀行董事長的核派權在行政院,他只是簽報而已,「難道任期越長,責任越重嗎?」認為如此說法有失公允。

根據《中央社》報導,張盛和表示,公股銀行董事長的核派權在行政院,財政部僅負責行政作業與簽報、對董事長人選給予建議,「像這次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就是行政院派的,不是財政部長許虞哲。」強調蔡友才根本不是他派任的。

張盛和也表示,公股銀行海外分行事務屬公司治理事項,業務不會報到財政部,他根本也無從掌握,「這點會再跟監察院說明清楚。」

張盛和也認為,任期長的原因應該是政績好,表現也不錯,現在竟然因為任期長就必須對兆豐案負重責,有失公允,「難道任期越長,責任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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