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假釋?法務部批蔡正元:無的放矢
蔡正元昨天在個人臉書指稱,法務部為了假釋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哲男,將放寬假釋條件;法務部今發布新聞稿稱此項說法是「子虛烏有、無的放矢」。(資料照,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昨天在個人臉書指稱,法務部為了假釋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哲男,將放寬假釋條件;法務部今發布新聞稿稱此項說法是「子虛烏有、無的放矢」。
陳哲男因2002年的新偕中建設前董事長梁柏薰司法黃牛案,2014年10月被最高法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定讞,2014年12月1日發監服刑;依現行假釋條件,有期徒刑超過刑期的1/2、累犯逾2/3者,可以申請假釋,陳哲男非累犯,應至少服刑3年半,最快2018年6月1日方可假釋。
蔡正元昨在中秋節在臉書發文指出,「陳哲男因貪汙入監,如今快要假釋出獄,父子很快就能夠團圓…法務部長邱太三為了假釋陳哲男,刻意把假釋條件放寬,讓很多人得意搭便車一起出獄」,諷刺「只有陳其邁這種本事,才能讓蔡英文、邱太三這麼寬大為懷,濫權假釋」。
對此說法,法務部今發稿指出,法務部對於悛悔有據受刑人的假釋從寬政策,是沿續性、通案性工作,近來並未改變,更不曾為特定收容人研修假䆁條件,媒體報導引述前立委蔡正元臉書稱,法務部為了假釋某陳姓受刑人,假釋條件刻意放寬,同時讓很多人搭便車一起假釋出獄,「實屬子虛烏有丶無的放矢之説詞」。
法務部並呼籲各界勿受流言所惑,共同關懷收容人與被害人,並為社會祥和而努力。
法務部指出,自從國際人權兩公約施行以來,保障監所收容人的人權,一向是朝野與各界關注的議題,也是國際人權專家學者檢視我國兩公約施行的重要項目,包括:監所收容設施改善丶醫療照護及受刑人加入全民健保丶教化作業多元化丶假釋從寬與透明化丶改進接見通信與戒護管理方式丶讓收容人洗熱水澡、擴大外役監遴選收容丶銜接社區處遇回歸社會等等,都是矯正革新與時俱進、兼顧被害人與收容人權益的政策作為,並非獨厚特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