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法 年齡下修至18歲、提案連署門檻降
朝野立委目前針對公投法修正草案多項條文達初步共識,可望在近期修正通過。(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11日)上午續審《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降低提案和連署門檻、下修公投年齡、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建置電子連署系統等達初步共識。其中,公投年齡將可從20歲下修至18歲;連署人數也由現行的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5%降為1.5%。
綜合媒體報導,內政委員會11日邀集中選會、內政部官員,逐條審查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達成初步共識,將公投的中央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民進黨立委指出公投審議委員會多次駁回人民所提的公投案,認為其凌駕民意和憲法保障的複決權,一致同意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另外,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也增列「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針對公投年齡,會中取得共識將現行20歲下修至18歲,「除憲法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不過修憲案、領土變更案仍須年滿20歲。
現行公投提案人數是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朝野立委取得共識將降到萬分之1,也就是從約9萬人大幅降低至1800人左右。而公投連署人數也將從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5%降為1.5%,也就是約90萬人減少為28萬人左右。此外,會中也同意延長公投審核的時間。
委員會也同意中選會可以建置電子連署系統,讓公投提案與連署可透過電子系統進行。而現行條文立院可自行發動公投,但行政機關不得發動公投;經討論後會中也形成共識,行政院可就重大政策,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公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