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出爐 北市府:證明遠雄違約
2016/03/23 20:55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今下午出爐,遠雄以土方運棄條件提出工期展延459天,最後僅獲得展延110天。對此,北市府晚間回應,結果證明遠雄明顯違約。(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今下午出爐,遠雄以土方運棄條件提出工期展延459天,最後僅獲得展延110天。對此,北市府晚間回應,仲裁結果判斷大巨蛋工程完工的時間,應是2014年12月28日起展延110日,遠雄應於2015年4月17日完工,結果證明遠雄明顯違約。
北市府指出,大巨蛋展延工期仲裁,遠雄主張要展延890日,隨後又修正為459日,仲裁庭最後判斷,遠雄巨蛋公司得展延工期日數只有110日,顯見遠雄巨蛋公司所提出之要求,被仲裁庭認定無理由。
北市府強調,遠雄巨蛋公司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為重大違約的事實,不會因聲請仲裁改變,但會為顧及全體市民安全及權益,持續與遠雄協商、解決公安疑慮。
至於遠雄發言人楊舜欽今日下午表示,工期展延原遠雄與市府討論協商即可,但市府擺爛不管,莫可奈何才會申請仲裁,認為工期延長不可歸咎遠雄。
對此,北市府回擊,遠雄因涉違反建築法第58條,都發局才會發函要求遠雄勒令停工;此外,北市發文要求遠雄停工日期為5月,但工期仲裁展延110日,巨蛋應完工日為2015年4月17日,強調應完成日期與北市府勒令停工並無關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