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液化列入災防法立院初審過關 受災戶更有保障
2016/03/10 17:42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大地震震出「土壤液化」造成地層下陷之問題,房子崩塌無法接受援助等狀況。為此,立委陳亭妃特別提案修正《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震災中增加「土壤液化」,其次,在金融機構就受災戶所需的資金予以低利貸款的部分,除現行的重建之外,應該再加註「修繕」部分,並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進一步賦予震災(如土壤液化)法源依據,讓因為「土壤液化」而亟需救助的受災戶申請修建時,更能獲得政府協助。
陳亭妃表示,此次地震導致台南安南、北、中西和新市地區發生「土壤液化」,因而造成地層下陷,房屋崩塌無法居住等狀況,但因現行《災害防救法》並未涵蓋「土壤液化」,導致這些受災戶,無法得到政府資金和其他的救助。
因此,他除提案在《災害防救法》中的震災中增加「土壤液化」項目外,有鑒於震災受災戶住屋毀損狀況不一,不堪居住程度情形有重建者,也有須要修繕的,政府應一視同仁,對於修繕的受災戶,也應給予低利貸款的援助,並且要有法源的依據,才不會讓受災戶被踢皮球,而此次修法也適用於0206震災,希望給災民更實際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