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完成一讀
2015/10/07 16:15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因雲林縣的禁用生煤自治條例被中央退回,台中市議會今日審查「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時,國民黨議員認為台中市的自治條例送到中央照樣不會過,提議退回該草案。但民進黨議員指出兩縣市自治條例內容不同,議長林世昌最後裁示草案通過一讀,送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議員張瀞分、李中表示,自治條例不能與中央法令牴觸,雲林縣的禁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被中央兩度退回,台中市的自治條例即使在市議會通過,到中央還是會退回,他們對於市府推動空氣污染防治的精神給予肯定,但必須考量現實面。
國民黨議員楊正中也說,依照台中市細懸浮微粒PM2.5排放量分析結果,最大來源是逸散污染源,即包含市府重大工程在內的營建工地,來自汽機車的污染也有2成多,市府想改善空氣品質,應從自己做起,請問現在有多少公務車是電動車?
民進黨議員陳淑華則說,台中市要「管制」生煤使用,與雲林的「禁用」不一樣,且台電已願意配合,議員就不該放棄審查權。
民進黨議員范淞育指出,台中市若不通過這項自治條例,代表默許火力發電廠持續危害市民健康,民代應該為市民著想,而不是考量中央過不過的問題。
最後,議長林士昌裁示該自治條例草案通過一讀,送交委員會審查。
環保局長洪正中對此表示,此自治條例是依據空污法制定,希望在4年內管制生媒使用量減少40%,與雲林縣的規定不相同,若獲議會支持可望能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