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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區長違法開路起訴 下波恐查議員

內湖區長林世崇。(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內湖區長林世崇。(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2015/05/15 12:4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區公所違法開路案,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區長林世崇、經建課課長林金玫圖利廠商31多萬元,承辦人郭文德違反水保法,將3人起訴,此外,起訴書也載明,林世崇原本拒絕付款給廠商,參加了台北市議員李彥秀的協調會後,就態度軟化,答應付款,其中疑有內幕,檢方不排除有另一波偵查動作。

檢方調查,區公所曾和廠商簽訂「開口合約」,先預估災害準備金金額,並計算土方、柏油等材料數量後,再視當年度災害狀況,請廠商處理,但內湖區公所卻以修復保甲路的名義,違反法規花費78萬7233元開設新的道路。

檢方查出,負責修建的輝德公司,為了開此條道路花費47萬元,扣除此成本後,獲利31萬7233元,但因是被圖利者不罰,因此僅起訴林世崇、林金玫等人。

起訴指出,林世崇等人所為嚴重傷害政府採購誠信,且從被約談開時,從未坦承犯罪,用各種說詞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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