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違法罰10倍!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2015/01/22 22:1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委林淑芬稍早在臉書上貼文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她表示感謝國民黨順應民意呼應改革,最後同意「水污法」修法完成三讀,此外林淑芬更感謝詹順貴律師當召集人的民間「水污法修法聯盟」和環保署水污處付出心力為臺灣污染防治作改革。
此次的修正案,可以說是一波多折,林淑芬本月21日在臉書上表示,國民黨因為工總遊說準備阻擋水污法修法,一度使法案橫生變數,所幸今天仍順利通過修正案,林淑芬也立即發文對此表達感謝。
根據林淑芬臉書表示,「水污法」修法重點:
(1)廠商要揭露排放污水之污染物,如有未管制汙染物且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應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2)廢污水不得稀釋,不得繞流。
(3)排放規模大者,及重大污染者要裝自動監測。
(4)遇到緊急污染事件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政府命令課以刑責。
(5)含有害物質的廢污水排致地下水層及土壤,及超標污水排入水體課以刑責。
(6)偽造文書蓄意申報不實課以刑責。
(7)法人違法多罰10倍,不法利得沒收,政府可以代為清理污染。
(8)吹哨者及污點證人保護。
(9)情節重大勒令停工停業歇業外,不得享有政府其他部會的優惠待遇。
(10)復工改善計畫要公開與讓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