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酒駕辯服憂鬱症藥 女被醫打臉
林女騎車自撞路旁車輛,因頭部受傷暈厥在地,被人報警送醫。(記者鄭鴻達翻攝)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林姓女子日前服用抗憂鬱藥物後騎車外出,不慎撞上路旁車輛暈厥被送醫,經抽血換算酒測值達0.12,林女堅稱沒喝酒,辯稱藥物導致昏睡及酒精反應,警方對此存疑,醫師則直言沒聽過精神科用藥含有酒精。
警方調查,苗栗33歲林姓女子某日上午8時50分許,騎機車自撞路旁小轎車的左後側,林女因頭部受傷昏厥,直到10時許才被車主發現報警送醫,透過抽血酒測,警方換算林女呼氣酒測值0.12,涉嫌公共危險罪。
林女到案聲稱,案發當天早上6時許她先在家配溫開水服用抗憂鬱藥物,8時許出門,因為藥效導致昏昏欲睡,事後在醫院醒來才驚覺發生事故,她堅稱絕對沒喝酒,被檢出酒精反應,是因為藥物所致。
指用藥不含酒精
為恭醫院副院長、精神科醫師黃照指出,抗憂鬱藥物通常不會導致昏睡,若抗焦慮藥物與酒類一起服用則恐有昏睡效果,但無論精神科或任何科用藥,都不會有酒精,研判是病患飲酒導致。
因林女辯詞違反常理,警方也對其「抗憂鬱藥物造成有酒精殘留」說法存疑,員警更直言「第一次聽到有這麼一回事」,並質疑是前晚飲酒殘留的酒精,但為求慎重,警方仍將再度請林女說明,並擬以公共危險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