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生育補助金 「免課」所得稅
2009/04/30 06:00
〔記者何玉華/北縣報導〕台北縣永和市公所將生育補助金列入民眾所得,認為應報稅,寄發扣繳憑單引起爭議,日前財政部函覆免納所得稅後,公所已發文通知民眾,並向國稅局申請註銷扣繳憑單。
永和市公所去年發放生育補助,設籍的新生兒家庭每胎補助1萬元,去年共補助1261人,財政課認為補助應列為所得,今年初陸續寄發民眾1萬元的扣繳憑單;由於民眾認知是補助,竟然要被扣稅,而且1萬元的所得很可能增加一個級距的稅率,向市公所表達不滿。
公所財政課表示,去函請財政部解釋,財政部於日前回文,生育補助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
公所計畫室主任徐照美說,已經發文通知民眾,並向國稅局申請註銷原本開立的扣繳憑單,1萬元將不會列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