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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地蓋活動中心 地主後代遭課稅

民國七十五年啟用的八里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歷經九二一地震後,屋況越來越差,房屋有傾斜危險,只能補強支撐。(記者葉冠妤攝)

民國七十五年啟用的八里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歷經九二一地震後,屋況越來越差,房屋有傾斜危險,只能補強支撐。(記者葉冠妤攝)

2016/07/10 06:00

75年迄今已成閒置危樓 市府卻擺爛不還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八里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是民國七十五年由當地幾名地主無償提供農地給鄉公所興建的,但歷經九二一地震後,活動中心屋況每況愈下,鋼筋外露,成了危樓, 封閉至今。地主後代四年多前就要求市府「拆屋還地」,但市府卻以未達使用年限為由推託,荖阡里長陳盛男說「地是民眾的,當年借給鄉公所蓋屋,空著十多年沒用,市府卻擺爛不還!」

八里公所報拆沒下文 繼承者接高額稅單

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前身是集會所,李姓、褚姓地主在七十五年無償提供農地,讓當時的台北縣政府斥資三百多萬元擴建成活動中心,土地仍為地主所有,但地上建物則是公有公用財產。

不過,九二一地震後,活動中心天花板鋼筋外露、外牆出現多處裂縫,兩側屋簷也明顯傾斜下墜,八里區公所基於安全考量,一○一年張貼公告,不再對外開放使用。八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長陳其泓表示,因修復經費高於重建費,整建反而划不來,已經報拆。

李姓地主後代,幾年前繼承產權,活動中心坐落其家族農地上,不符農地農用原則,李家遭國稅局課徵一百多萬贈與稅、四百多萬的土地增值稅,讓李家人頭大,雖之後市府願意將土地分割,讓活動中心基地以外的土地符合農地農用原則,才免繳大筆稅金,但李家已被嚇壞。

地主李慶河就無奈表示,沒想到提供土地給政府使用,卻惹來一堆事,希望市府儘快將活動中心報廢拆除。

地主要求拆屋還地 民政局稱未達使用年限

里長陳盛男說,四年前市府、議員曾來會勘,討論拆屋還地給地主,之後也送了兩次公文給民政局,都毫無回音,他批市府擺著危樓不拆,「合理嗎?」

民政局地方自治科長陳耀川解釋,活動中心報廢拆除案,民政局在一○二年就報市議會審議,但未達六十年的使用年限,市議會不同意。

議員鄭宇恩表示,近期將邀集民政局、財政局、工務局及八里區公所等單位會勘,她認為雖活動中心啟用只有卅年,但已符合市有財產管理規則所稱的「已毀損致失原有效能,修復不符經濟效益,或已傾斜面臨倒塌危險。」且地主也有取回土地的期待,市府應拆屋還地,保障民眾財產權,並兼顧公共安全。

八里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內部天花板鋼筋外露,已不對外開放多年。(記者葉冠妤攝)

八里荖阡里里民活動中心內部天花板鋼筋外露,已不對外開放多年。(記者葉冠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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