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條幼鯊 遭割鰭棄屍
2016/02/04 06:00
竹市府︰應是冷凍魚割鰭後丟棄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南寮舊港橋下堤防,昨早被釣魚民眾及海巡人員發現棄置廿多條被割下魚鰭已死亡的鯊魚,市府漁業科與新竹區漁會現勘初判,應是民眾買了冷凍鯊魚,只割取要的魚鰭後,將魚身丟棄。市府漁業科已請海巡及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務必揪出丟棄者,再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新竹市政府漁業科長許智堡說,這批被丟棄的鯊魚包括水鯊、鯊條、飯匙鯊等,多數是幼鯊,大尾的身長約五十到六十公分、小尾的不到卅公分,總重量共約廿公斤。
可處一千二以上 六千以下罰鍰
從魚體具有解凍後腐敗的特徵,研判應是民眾取得漁獲後,僅取其所需部位,其餘因不新鮮而隨意棄置殘塊,應非漁民捕獲後僅取魚鰭後丟棄魚身,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許智堡說,這些鯊魚雖不屬保育類魚種或漁業署所列管魚種,可以公開買賣,但漁民在海上捕獲時仍須遵守相關規範。為保育海洋資源,漁業署訂有「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以杜絕「只取魚鰭,丟棄魚身」的現象,台灣捕鯊政策從「魚鰭與魚身重量比例不超過五%」已變成「鯊魚鰭不離身」。
若漁民捕撈漁獲,隨意丟棄割鰭的鯊魚體,違反上開規定,將收回漁業人及船長執照一年以下,情節嚴重得撤銷執照,但判定這批魚屍應不是在漁船捕獲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