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水石膏賣人做豆花 化工業者無罪
無水石膏確認為食用級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曾韋禎/綜合報導〕鬧得沸沸揚揚的工業級石膏製作豆花案,新北地院合議庭昨認定,永昌化工販售的無水石膏是食用級,價格比我國已核准的添加物二水石膏高,且無水石膏與二水石膏僅水合程度不同,案發後食藥署已將食用級無水石膏列為許可添加物,判永昌及負責人周德永無罪。
檢方︰將再研議上訴與否
周德永昨透過律師表示:「感謝司法,尊重法院判決!」檢方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研議上訴與否。
石膏是製作豆花的原料,可分無水(別名無水硫酸鈣)及二水(別名二水硫酸鈣)石膏兩種,無水石膏又有食用與工業級之分,二水石膏是合法食品添加物。
去年十一月,新北市盧佳食品因被爆使用工業級無水石膏,檢警追出上游的永昌化工涉案,將查扣的硫酸鈣送驗,含有鋁、硼等金屬成分。檢方認為,案發時無水石膏非許可添加物,永昌負責人周德永卻從中國進口來台,刻意分為內外包裝矇騙,外包裝印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等,致下游業者受騙詐得十四萬餘元,依販賣假冒經核准的食品添加物罪、商品虛偽標記及詐欺等罪起訴。
審理時,周德永辯稱,無水、二水石膏在歐美等都是合法添加物,才會認為申請的許可證包含無水、二水,並無犯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退休技士李政達也證稱,無水石膏價格比二水石膏或工業級無水石膏高。
因此,今年六月廿四日,食藥署受理業者申請,將無水石膏列為許可添加物。
合議庭認為僅規格不符
合議庭依檢測報告等認定,周男販售食用級無水石膏,雖有鋁、硼等金屬元素,是因天然石膏礦所致,但無鉛、汞等重金屬成分或硫化物等有害物質,且無水、二水石膏僅水合程度不同,歐美、我國等也列入許可添加物,認為周男辯詞可以採信可採,至於永昌販售無水石膏,外包裝卻以二水石膏販售,合議庭認為僅規格不符屬行政罰範圍。
案外案︰女檢與立委互槓
本案還出現案外案,無水石膏被列為許可添加物後,檢察官黃孟珊日前於臉書PO文,影射段姓立委除了施壓「基層檢察官」以外,更施壓食藥署把原非我國許可的添加物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感到痛心及無奈,引發立委段宜康不滿,反擊提告。
段宜康昨表示,當初是希望能在事後補正現行實務上不周延之處,從未干預司法;而且他當時也說過,該業者使用無水石膏確實違規,不會因為這樣就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