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新聘教師 須有1年經驗
教育部昨宣布,技專校院新聘老師必須要有1年的業界經驗。圖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資料照)
教育部昨公布「訂定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技專校院新聘老師必須要有1年的業界經驗,換言之,唸到博士未必能直接當大專老師。
教育部並明訂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的採認標準,新聘教師須提出服務證明或投保資料、相關計畫或成果證明等,但考量產業變化快速,由學校訂定細部內容,以符合教學現場需求。
新規定將在本週內發布實施,教育部將把新規定納入大專校務評鑑大力推動,但修法前已任職的老師則不受限 。(記者林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