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修法 規範賦形劑 並提高罰則
2015/04/04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藥廠添加工業級原料到藥品內的風波,暴露衛福部對藥物製造業者的管理與檢驗作業原則明顯不足,罰則亦太輕;食藥署考慮修改藥事法,下週起要稽查全國一○三家藥廠。
下週起稽查全國103家藥廠
食藥署昨天舉行專家會議檢討藥物風波,署長姜郁美表示,會中許多專家認為「藥品就是化學合成物,沒有工業級、藥品級的區分,但都得符合既定的規範」,例如碳酸鎂在「中華藥典」中有嚴格標準,若廠商用精煉度不夠的原料做藥,極有可能達不到標準。不過,記者問有哪些專家參與會議?姜郁美則表示「不便透露」。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批評,既然目前對賦形劑的規範不明,食藥署應盡快修法確定,且提高罰則,避免不肖商人鑽漏洞。
成分檢驗結果和藥材 須送食藥署備查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祁若鳳說,首先檢討「藥品查驗登記準則」,要求藥廠將成分檢驗結果和藥材送來備查,較現在僅留廠備查多了一道關卡,另也在研議藥事法修法和提高罰則。
消基會另外批評食藥署在輻射食品管理、檢驗標準都太寬鬆,指日本在三一一核災後,乳品、嬰兒食品的銫含量規定以每公斤五十貝克為限,民間檢驗標準更只有每公斤十貝克,台灣卻是每公斤三七○貝克,相差高達卅七倍。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回應,台灣已跟進日本銫含量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