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學生保護自身權益 多了管道

2011/01/18 06:00

〔記者陳怡靜、胡清暉/台北報導〕大法官釋憲放寬學生可提行政訴訟範圍,不再侷限於被退學或開除學籍者。台大學生會長陳乙棋表示支持,認為未來大學生可以多一種方式保護自己權益。也有學生認為,應放寬到中學,讓中學生也有司法訴訟權利。

陳乙棋指出,校方或系所目前可以用一紙行政命令,學生就要遵守,此舉可能侵犯學生權益,例如日前法學院以經費不足為由,要向研究生收冷氣費,就曾引發抗爭,如果多了行政訴訟的方式,學生就多一種管道爭取權益。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成員、台大社會系施彥廷也表示支持,並認為雖然可透過校內申訴,但申訴委員會成員多半是學校老師、行政人員組成,在公平性上仍有疑慮。例如,最近曾有某大學的學生想成立社團,但校方門檻過於嚴苛,因此和師長發生口角,最後因頂撞師長被記過,讓當事人無法心服口服。

先前反對學校限制師生集會遊行因而參與「高師崛起」大遊行的高師大學生代表大會前任主席董泓志指出,制度放寬是好的,但是學生在訴訟過程中,往往處於孤立無援,並承受壓力,而且在時間、資源、金錢上都負擔沉重,很有可能最後還是會向現實妥協。

政大學生會會長林家興認為,大學生已是成年人,法律保護成年人權益是合理的,過去常聽到學生因考試等問題和學校發生糾紛,雖有申訴管道,但可能會有「裁判兼球員」的疑慮,如今放寬訴訟權範圍,更能保障學生的權益。林家興也強調,確實有少數學生可能濫用訴訟權,但不該因噎廢食。

大學學生權利評鑑小組成員、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學生董泓志則表示,釋憲範圍應可放寬到中學,大法官許宗力的協同意見書就有提及,「中小學生的救濟權利問題當與本件為相同處理」。

大學學生權利評鑑小組成員、長庚大學資工系學生鄭亦展也樂見釋憲結果,但他強調,制度面雖放寬,但學生真的被記過或遭遇不當行政處分時,不見得會有足夠資源或空間可向學校提告,「學生仍是弱勢,希望釋憲不只是空談,學校應有足夠的法律資源,讓學生可以對抗學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