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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代購藥品 恐觸法

最近網路出現賣家利用部落格,赴日跑單幫為網友代購日本受歡迎的藥品。(摘自網頁)

最近網路出現賣家利用部落格,赴日跑單幫為網友代購日本受歡迎的藥品。(摘自網頁)

2009/06/28 06:00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網拍賣藥違法,手法又翻新!最近網路出現利用部落格宣稱專為部落客赴日跑單幫代購日本藥品,代購藥品包括在日本很受歡迎的大正正露丸、痠痛軟膏、感冒藥、止痛藥及腸胃藥等,甚至還有衛生署管制的電子菸。

將處3萬元到15萬罰款

衛生署官員表示,跑單幫代購只是一個說詞,因涉及金錢交易且代購的物品部分是指示用藥,依藥事法規定,可處以三萬元到十五萬元不等罰款;至於電子菸,如果電子菸含有藥品,依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將以銷售未經核准藥品處以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款,若未含有藥品,視為一般商品,由公平交易法裁罰。

據部落格賣家說,日本習慣把好東西留國內,在日本買的東西品質會比較好,賣家也強調,他不是網路賣藥,而是幫人跑單幫代購藥品,就像是有親人出國,大家託親人買東西一樣,沒有所謂違不違法的問題。

賣家又說,代購產品的目錄並不是自己設置,都是直接連到日本該產品公司的官網,如果有人想要購買可電話聯絡,賣價是以當時的匯率報價,再加上運費,價格會比產品標價貴上台幣五十元到一百元,但應該還是很划算。

衛生署官員指出,「網拍」由於在網路上有交易物品名稱、照片、金額及付款方式,事證確鑿,比較容易蒐集到證據,現在交易行為隱身在部落格之中,用心得交流的方式促銷,且不自設產品目錄,在網路上不留下交易紀錄,舉證上比較困難。

衛生署官員坦承,無論是網拍或是利用部落格賣藥,要抓到真的幕後賣方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賣家在網路上留的不是真實資料,或是網頁申請在國外,就無法透過網頁機制找到人,不過,仍會請部落格上所留電話所在地的衛生局,透過電話帳單地址等有限的線索去實地查訪。

衛生署官員強調,如果在部落格上販賣的東西對民眾健康造成危害,且量又很大時,會與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合作打擊犯罪。

由於利用部落格賣藥是行銷新手法,衛生署也考慮與奇摩等網頁服務業者討論,未來如何讓這類遊走法律邊緣的部落格無法出現在網頁上,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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