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國中蕭曉玲案 學生揚言拒上課 教部:解聘未成立

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被解聘爭議案愈滾愈大,部分家長會成員、學生昨天在校園內拉白布條要求蕭曉玲立即停職,否則學生將拒絕上她的課。(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被解聘爭議案愈滾愈大,部分家長會成員、學生昨天在校園內拉白布條要求蕭曉玲立即停職,否則學生將拒絕上她的課。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受訪指出,此案進入調查程序,解聘尚未成立,依法蕭師應依職責教書,否則即算曠職,「受教權是學生的權利,家長支持學生拒絕上課,這不是很怪嗎?」他呼籲學生最好能正常上課。
全教會籲家長勿作壞示範 應讓孩子上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呼籲家長三思,應尊重北市教育局的決議,靜待該案順利完成調查,這段時間應讓孩子安心上課。
全國教師會也指,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都有規定,受國民教育不僅是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如果家長因為不喜歡任何一名老師,就支持孩子不上課,是作出最壞示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教育局應負督導學生上課之責。
多名北市記者昨天紛紛接到由台北市教育局出面轉發的中山國中家長會記者會通知;全教會表示,教育局能便民服務到「幫其他團體代發新聞稿」,是一種進步,未來請對任何團體比照辦理,若標準不一致,就代表教育局介入此事的斧鑿痕跡是很明顯的。
中山國中家長會昨於放學時間臨時於學校門口召開記者會,廿多位學生手持白布條抗議要求蕭曉玲離開校園,家長會訴求教育局立即將蕭曉玲停職,多位家長及學生提出蕭老師不適任事證,部分九年級學生則醞釀發起拒上蕭曉玲老師的課。
北市教局副局長、教師評議小組主席林騰蛟表示,依教師法規定,在評議小組作出最後決定之前,教育局不得將蕭老師停職,蕭老師的授課權仍受法律保障,學生受教權也應受到保障,如果真發生學生拒上課的情況,將由校方先妥善因應。
蕭曉玲表示,解聘案已經由教育局專案小組在查,應該要尊重專案小組的調查,學生拉白布條抗議,好像在搞文化大革命凌遲她,昨天是九年級學生復習考第一天,家長會卻這樣讓學生抗議,才是罔顧學生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