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補助排富 綜所稅率需低於20%
民國111年公共托育將達到440處,準公共化托育包括居家保母及托嬰中心也將提供7.6萬個名額。圖為台南市的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資料照)
已申請補助的家長不用重新申請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行政院宣布○歲到二歲的托育補助,一般家庭每月直接補助六千元,八月就將實施。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強調,這項措施是「申請制」,而目前已申請托育補助的家長毋須重新申請,不過,政院新措施有「排富條款」,要符合綜所稅率廿%以下的條件才能申請。
目前零至二歲的幼兒托育選擇性很多,有些家長會請育嬰假自己帶小孩,也有部分會送到保母或托育機構,新制希望能將目前僅約十%的幼兒送托率,逐步提高至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送托率約三十%相當。
新托育補助措施規定,只要家長將小孩送到有和政府簽約的「準公共化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一般家庭可獲得每月六千元補助,中低收入戶八千元、低收入戶一萬元。
目前各縣市既有的托育補助金額有高有低,造成許多民眾遷戶口「逐福利而居」。陳時中說,已和各縣市政府討論,訂定落日條款,逐漸將額外增設的托育補助取消或降低,盡量讓全國標準一致,但相關的調整時程和落日時間未定案。
簽約立案明訂收費標準 定期稽查
許多私立托嬰中心常藉政府有補助而漲價、讓家長詬病。陳時中說,準公共化的措施會和托育業者簽約立案,明訂收費項目和金額,禁止巧立名目收費,也會定期稽查管理服務品質,若有違規、照顧比違反規定等情形,可停約處分。
許多民眾想將小孩送到公共托育,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說,計畫在民國一一一年公共化托育預計將達到四四○處、共五二八○個名額,準公共化托育包括居家保母及托嬰中心也將提供七.六萬個名額。
準公共化托育 最晚10月完成簽約
衛福部表示,政策上路在即,目前正在和地方政府說明相關簽約流程,再由地方政府針對保母、私托召開說明會簽約,不過,因制度銜接無法一夕完成,也給予兩個月緩衝期,最晚十月完成初步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