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30倍!連成疑把農藥當除蝨劑
彰化縣府查扣業者使用的芬普尼。(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吳欣恬/綜合報導〕彰化縣被驗出芬普尼超標共有三間蛋雞場,位於竹塘鄉的「連成牧場」被驗出153ppb芬普尼,超標三十倍。業者說,屏東畜牧用藥業者上個月前來推銷「法台寶(芬普尼)」的除蝨劑,聲稱效果很好,他們第一次使用,沒多久縣府就來抽驗,沒想到第一次用就中招,他「嚇到要剉屎」。出產法台寶的拜耳藥廠則極力喊冤說:「法台寶是農藥、是農藥啊!」
第一次用就出包 連成「嚇到要剉屎」
連成牧場曾姓業者表示:「我們是優良蛋農。」每個月固定送檢驗,檢驗項目有四十八項藥物,芬普尼因為是環境用藥,不會加在飼料內,所以從來沒有驗過。由於場裡有雞蝨,藥商到朋友家推銷「除蝨藥」,聲稱效果很好,於是買一罐回家試試,剛噴不久,縣府就上門檢驗芬普尼,一驗就「中招」。
「法台寶」水懸劑禁用在所有作物上
「法台寶」分為水懸劑和粒劑,去年防檢局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在所有作物上,拜耳也在去年一月停賣「法台寶」水懸劑,而「法台寶」粒劑則依防檢局公告,只能用在稻米和玉米。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指出,如果雞農真的是使用「法台寶」,將依農藥管理法第卅三條,開罰一萬五千元至十五萬元。
推銷的業者如果沒有農藥販售執照,依法可開罰兩萬元至廿萬元;如果擁有農藥販售執照,卻推薦雞農使用在非公告的使用範圍,可開罰一萬五千元至十五萬元。
對於雞農可能是在業者推銷下無意中違法,馮海東感嘆,類似故事近三、四十年來不斷發生,但農民不能一直都無知,也不排除是卸責之詞。
馮海東說,根據農藥管理法,農藥包裝上須以中文完整標示包括適用作物、防治對象、稀釋濃度、如何投藥以及停藥期等,農民應依標示使用。
文政、國賀喊冤「不知問題出在哪」
至於同樣位於竹塘鄉的文政牧場被驗出5ppb芬普尼,張姓業者喊冤說:「我們也是受害者,不知問題出在哪裡?」但不願再多談。
位於二林鎮的國賀牧場,被驗出22ppb芬普尼,顏姓負責人也說,不知哪個環節出錯,質疑官方的檢驗結果有問題,希望能夠再複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