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大事自決 7人簽法律文件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終」身大事自己決定!衛福部委託台南奇美醫學中心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協助民眾事先自主決定臨終如何治療,且簽下具法律效力的臨終文件,減少患者臨終痛苦得到尊嚴,五月開設至今,已有七人簽署完成,卅幾歲未生病的年輕人與八十歲慢性病患者都前來諮詢。
台南奇美醫院開諮商門診
奇美醫學中心表示,現在有越來越多民眾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但這項內容僅止於在疾病瀕死的階段,能免於插管、胸外按壓電擊等無效急救的折磨。當患者罹患重大疾病時,本身能否拒絕生活品質日益低落、卻必須維持生命治療的過程,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前,法律上並沒有任何對病人個人意願的明確保障。
奇美醫學中心家庭醫學科暨緩和醫療中心主治醫師謝宛婷指出,目前僅開設一個門診,並採預約制,欲諮商者需由二等親陪同,三方經過討論,讓個人表達假設自己處在疾病末期、不可逆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政府公告之重症的狀況下,對於「維持生命治療」和「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的意願。
80歲阿嬤也來問
「每個人最後的結論都不同」,謝宛婷表示,有的人希望在那五個狀況下都不要維持生命,但有些人希望自己在不同狀態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年輕人覺得這件事很重要,本身沒有疾病,也先來門診,最後立下一份具有法律保障效力的文件,讓患者能依個人意願,決定如何走完人生的最後一段旅程。也有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八十歲阿嬤,廿年前丈夫過世,讓她意識到應先規劃老後生活,才不至於在昏迷時或疾病末期,讓家人擔心、難以決定她接受哪種治療。
奇美醫學中心表示,待民國一○八年「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後,患者的意願可直接註記在健保卡上,現在前來諮商病患所簽下的預立醫療決定,未來也可直接由醫院協助註記,不需重複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