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商標戰 茶裏王贏阿里王
2016/07/16 06:00
統一企業15年前推出「茶裏王」系列飲料,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女子黃逸蓁自創茶葉品牌「阿里王Ali ONE」,103年註冊商標通過,但統一認為兩者商標類似,向智財局異議不成,轉向智財法院提告。
智財法院認為,「茶裏王」、「阿里王Ali ONE」商標都是用於茶葉商品,第一個字「茶」與「阿」的韻母相同,第二個字發音皆是「里」,第三個字皆為「王」,連貫起來讀音極為相近,的確會讓消費者混淆,加上「茶裏王」商標使用較久、知名度高,應給予較大保護,昨判統一勝訴,仍可上訴。(記者陳慰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