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賣場違建裁罰72次未拆 新北市府:配合都計輔導拆遷
2019/09/05 18:42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在臉書質疑,新北市新莊區一家家具賣場是違建,未設置消防安全設備,違規時間長達6年之久,但新北市政府未依法勒令停業。市府表示,該棟建物為早期既存違建,消安設備定期檢查,將配合都市計畫輔導拆遷。
黃國昌指出,這家家具設計中心因違規被裁罰高達74次,平均1個月罰1次,業者罰不怕,但新北市政府很寬容,業者不改善,市府不依法勒令停業,每個月繳納3萬元罰鍰,照樣開門營業。
消防局表示,位於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的家具賣場,2005年依法列管檢查,業者消防安全設備缺失均已改善,但排煙設備受限場所空間無法施作,消防局定期稽查,連續72次舉發罰鍰,並依消防法第37條,處以46次公告停業處分,業者都在期限繳納罰款。
消防局說,賣場所在土地由市府辦理塭仔圳都市計畫市地重劃工程,目前已完成查估作業,後續將進行補償金發放,並輔導拆遷,因此未直接拆除。
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規定,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符規定者,可處以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並予以停業或停止使用,該區違章建築以連續處罰為手段,輔導改善為原則,未來該案提報至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列管,同時將針對無法改善或拒不改善者,採取更嚴厲的做法,研議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