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案懲處20人 鹿潔身等4人記大過
![台鐵普悠瑪懲處案出爐,共有20人被處分。(圖:台鐵局提供) 台鐵普悠瑪懲處案出爐,共有20人被處分。(圖:台鐵局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8/12/28/2655921_1.jpg)
台鐵普悠瑪懲處案出爐,共有20人被處分。(圖:台鐵局提供)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1021普悠瑪事故督導人員懲處案,交通部、台鐵局今日分別召開考績會、考成會後,共有20人受懲處,包含普悠瑪交車後3任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及台鐵局副局長等17位督導長官,總計共4人遭記大過。
交通部今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范植谷、周永暉各記過1次、鹿潔身記1大過,交通部表示,行政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指出,這次事故非單一肇因所導致,且涉及組織、設備、程序、人員及環境等5個層面問題,其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良之組織安全文化」等組織層面的事故成因,皆屬台鐵局長督導責任,因此,交通部召開考績會,決議對普悠瑪列車第一組101年10月交車後的3位局長進行行政懲處。
台鐵局考成委員會則就台鐵副局長何獻霖等督導主管共17人進行懲處,包含局本部總工程司、副局工程司;機務處長、副處長、正工程司、科長;高雄機廠廠長;七堵機務段段長、副段長、兩名主任;台北機務段段長、副段長、主任;運務處長、綜合調度所所長等。當中副局長何獻霖、機務處長賴興隆、七堵機務段長許佑存3人遭記1大過,並調整職務/調離主管職,2人遭記過2次、6人遭記過1次、5人遭記申誡2次、1人遭記申誡1次。
台鐵局表示,行政調查小組報告明確指出台鐵無論在組織面、設備面、程序面、人員面、環境面等五個面向都發生問題,同時行政院總體檢小組初步總結報告也已完成,針對5大面向提出具體建議解決方案,台鐡已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逐項列管改善,痛定思痛,深刻檢討。
台鐵局強調,無論再多的懲處都沒有辦法挽回18條無辜生命、也無法彌補273位受傷旅客所受創傷,更無法抹滅家屬們心中傷痛;在此以沈痛心情向不幸罹難者、受傷旅客以及家屬致上歉意。對於後續補償及賠償問題,台鐡雖然有法定權限,但除法令規定補償外,也會主動透過合法途徑,全力協助家屬爭取更多權益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