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下架 有線寬頻協會:請NCC尊重商業談判
2018/05/09 12:46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民視新聞台被下架事件越演越烈,由系統業者組成的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在授權費未達成共識之前,請民視提供系統業者臨時授權,避免訊號中斷,請NCC尊重商業談判機制。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表示,民視自5月4日凌晨起,拒絕提供臨時授權予TBC所屬系統業者,TBC為避免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不得不停止播送民視新聞台(53台)節目訊號;另TBC於5月7日邀約民視協商,民視置之不理;NCC於5月7日及5月8日召開凱擘公司及民視調處會議,民視亦拒絕出席。
民視自2月以來向系統台提出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綑綁銷售之報價,迄今拒絕提出各頻道分開報價,意圖迫使系統全盤接受,恐已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
彭淑芬表示,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就系統業者應盡提供收視服務之責、與頻道協商授權及爭議調處事宜、頻道上下架安排事宜,分別設有「有線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等規定;請主管機關NCC依法行政,在既有之法律規範架構下,尊重商業談判機制。
5月4日凌晨起,因民視拒絕延長臨時授權,TBC不得不停止播送民視新聞台(53台)之訊號,此為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否則將因侵犯著作權而受有刑責;NCC卻以涉及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予以裁罰,日後將引發業者提起訴願,徒生困擾。事實上倘任由民視利用頻道優勢,迫使系統經營者全盤接受其所提之商業條件,豈非日後所有高收視率頻道都循此模式達成目的,除破壞商業談判機制,犧牲收視戶收視權益,亦對行政機關之公權力帶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