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承諾不捉穿山甲 林務局也將修法刪除
2016/10/01 22:52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將在10月3日展開為期12天的傳統文化祭儀活動,經族人依法向花蓮縣政府申請核准可狩獵台灣野山羊、山羌、水鹿、台灣獼猴、穿山甲等5種保育類在內的野生動物,引發爭議。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昨天中午獲悉後,考量穿山甲並非太魯閣族祭儀的必要獵物,亦非傳統生活所需肉類來源,因此進一步和申請狩獵的銅門村和文蘭村兩部落的族人溝通,獲得善意回應,並承諾將告知部落獵人禁止捕捉穿山甲。
但族人已依法取得核准在先,如果仍獵殺穿山甲,也不會受罰。但林務局認為,獵人都會遵守部落長老的承諾。
林務局也表示,針對現行於101年由原民會與該局會銜公告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野物管理辦法」附表中,太魯閣族、泰雅族與魯凱族得以獵捕穿山甲一節,考量穿山甲對3族傳統祭儀與生活之必要性並不高,會立即與原民會協調,將穿山甲自可容許利用名單中刪除。後續也將邀請原住民團體、學術機構、保育團體共同研商討論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