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違規醫療廣告36件 促銷、誇大美醫廣告居多
2016/06/14 16:11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今公布去年一整年到今年4月底依法裁處違規醫療廣告共36件,以違法「醫療法」可處5萬到25萬元,共裁罰485萬元,其中網路違規最多20件,電視10件及報章雜誌傳單6件,刊登內容以促銷、誇大等違規美容醫學廣告居多,衛生局持續加強嚴查。
高雄市衛生局醫政科表示,美醫廣告最常見是誇大不實,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聳動用語,例如最新飛梭雷射機種,南台灣唯一最新3D變頻飛梭雷射頂尖升級,唯一擁有再生機制,效果最佳,讓肌膚凍齡、美白針、童顏針、抗老回春等。
第2種違規樣態,則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免費兌換券等優惠。例如:雷射1堂原價5000元,買20堂1堂優惠價3000元,再贈送電波拉皮,消費滿1萬元即可抽1個紅包等。
醫政科說,美容醫學是近年熱門議題,國內所稱「醫美」一詞,應正名為「美容醫學」,而不是「醫學美容」。「美容醫學」是指由專業醫師透過醫學技術改善身體外觀,而非治療疾病。
美容醫學主要分3大類:第1類是光電治療:如雷射、脈衝光、電波、超音波等;第2類是針劑注射治療:如注射肉毒桿菌素、玻尿酸或膠原蛋白等;第3類是美容手術:如抽脂、隆乳、隆鼻、植髮、雙眼皮手術、拉皮手術或削骨手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