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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粗暴! 招牌竟釘在歷史建築上

    2016/04/20 23:38 記者蔡宗憲/恆春報導
    公會堂歷史近百年,已經被縣府列入歷史建築。(記者蔡宗憲攝)

    公會堂歷史近百年,已經被縣府列入歷史建築。(記者蔡宗憲攝)

    97年經屏東縣府列入歷史建築的恆春公會堂(現恆春轉運站),最近因為商場租用合約到期,更換為一家餐廳廠商,今天進行招牌施作時,竟將招牌直接釘在歷史建築上,讓當地文史工作者們相當憤怒,痛批餐廳毫無文化水準,恆春鎮公所表示,行為極不恰當,將要求廠商拆除移到周邊,不允許傷及歷史建物。

    「對歷史建築如此粗暴,實在太離譜!」恆春文史工作者念吉成指出,公會堂歷史近百年,已經被縣府列入歷史建築,廠商施工不懂,監督的官方竟然也沒注意,所幸沒有嚴重損傷,為了做生意損壞珍貴歷史建築,怎麼對得起恆春半島的後代子孫們。

    恆春鎮公所主祕王崇信表示,餐廳廠商有送整修規劃,卻未提到招牌施作方式,經民眾檢舉勘查,認定目前架設方式,如遇颱風傾倒,恐傷及公會堂屋頂,鎮公所不允許,已要求廠方將跨在公會堂上的招牌拆除,改採獨立架設方式樹立招牌;屏縣府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指出,歷史建築屬榮譽制,不適用文資法罰則,僅能進行道德勸說,經檢舉已通知恆春鎮公所協助處理。

    作為恆春轉運站的日治時代公會堂,日治初期是官員、士紳的俱樂部,二次大戰晚期,日本徵召台籍軍伕,在該處舉辦壯別會改稱為「公會堂」。

    二戰後曾作為鎮公所及鎮民代表會使用,建築特色是改良式巴洛克建築,民國97年因結構嚴重受損,一度要被拆除,經當地文史工作者搶救後,以復舊方式整修,留下這種近百年的歷史建築。

    招牌直接釘在歷史建築上,引發當地民眾不滿。(記者蔡宗憲翻攝)

    招牌直接釘在歷史建築上,引發當地民眾不滿。(記者蔡宗憲翻攝)

    招牌直接釘在歷史建築上,引發當地民眾不滿。(記者蔡宗憲翻攝)

    招牌直接釘在歷史建築上,引發當地民眾不滿。(記者蔡宗憲翻攝)

    鎮公所擔心招牌在颱風季節傷及公會堂。(記者蔡宗憲攝)

    鎮公所擔心招牌在颱風季節傷及公會堂。(記者蔡宗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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