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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廣告竟盜圖 高中生氣炸po文譙

引發盜圖風波的花蓮縣政府廣告。(轉貼自網路)

引發盜圖風波的花蓮縣政府廣告。(轉貼自網路)

2016/04/05 18:43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推動的青年住宅廣告出包!竟然被發現盜用高中生所拍的風景照片,還在地方版刊登半版廣告,當事人氣炸了,直呼「太誇張!什麼時候被買去當廣告,我都不知道!」網友則罵聲連連,譏諷「這太扯了」,直呼「跟縣府要版權費吧」。

縣府:素材由廠商自行拍攝或取得

縣府發出聲明,強調關於網友於臉書表達縣府刊登青年住宅及黃金店面廣告,使用其拍攝圖片一事,廣告委託旭豐多媒體行銷有限公司規劃設計,文稿、圖片等素材均由廠商自行拍攝或取得,目前廠商已與當事人取得聯繫,縣府未來對於廣告內容將更嚴格把關,避免引發困擾。

網友王同學今天於「花蓮人」社團po文指出,自己在光復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拍下的風景照,疑似被花蓮縣政府盜用,還被刊登在地方的更生日報的頭版,讓他直呼誇張。

他抱怨,「誰可以告訴我這是什麼狀況?早上一翻開報紙就被嚇到『這不是我的相片嗎?』什麼時候被買去當廣告我都不知道……

他說,感謝花蓮縣政府願意用他的照片,但應給個交代或告知吧!」並貼文附上自己拍的照片比照。

網友們紛紛留言直呼誇張,「這太扯了」、「詐騙集團流行盜圖」、「這個可以討版稅了」、「還頭版耶XD」、「跟縣府要版權費吧」。

行銷公司發聲明致歉

旭豐多媒體行銷發出聲明書表示,因承攬花蓮縣政府一百零五年廣告標案,製作青年住宅廣告於四月五日刊登,廣告之底圖是出自花蓮縣「綠野香波農村發展協會」的照片,本公司誤以為其乃公設協會官方圖片,故在未告知情況下加以重製刊登,今於網路上看到攝影者貼文,本公司對於未能事先告知深表遺憾,目前已與攝影者取得連繫,並說明相關作業程序,感謝各位關心,並表示十二萬分誠意。

當事人王同學表示,PO文主要是希望縣府是公家機關,應該要帶頭著重創作及智慧財產權,是否和解將和父母商量後再做決定。

王姓同學照片被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盜用,PO文表達立場。(轉貼自當事人臉書)

王姓同學照片被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盜用,PO文表達立場。(轉貼自當事人臉書)

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的聲明書。(記者游太郎翻攝)

花蓮縣政府外包廠商的聲明書。(記者游太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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