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與平均消費支出相抵 台灣每人每月只剩30元

主計總處調查,去年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最高的縣市為台北市,圖為台北車站一景。(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哪個縣市每月支出最高?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2萬7004元新台幣,是全台最高,而彰化縣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為1萬4966元,則是全台最低。至於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1萬9978元,與基本工資2萬0008元,僅差30元。
根據《聯合晚報》報導,去年每人月平均消費支出縣市前三名都在北部,分別為台北市的2萬7004元、新竹市的2萬5699元、新竹縣的2萬1512元。倒數三名縣市分別為彰化縣的1萬4966元、雲林縣1萬5159元、南投縣1萬5440元。
主計總處官員指出,台北市因為是政經中心,薪資水準高、房價高、物價高,連帶影顯消費支出也高;新竹縣市則是因為科學園區影響,從業人員薪資較高,提高當地消費。
報導提到,去年台灣家庭平均每戶消費金額為75萬5169元,較前一年(2013)增加7247元,繼續創新高。若以地區來看,去年台北市和新竹市的家庭年消費金額,是全台唯二破百萬元的縣市。
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
台北市 2萬7004元
新竹市 2萬5699元
新竹縣 2萬1512元
台中市 2萬0801元
基隆市 2萬0608元
嘉義市 2萬0379元
台灣地區 1萬9978元
桃園市 1萬9783元
高雄市 1萬9735元
新北市 1萬9512元
宜蘭縣 1萬9408元
台南市 1萬8023元
花蓮縣 1萬7278元
澎湖縣 1萬7226元
嘉義縣 1萬7077元
屏東縣 1萬6079元
苗栗縣 1萬5971元
台東縣 1萬5957元
南投縣 1萬5440元
雲林縣 1萬5159元
彰化縣 1萬49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