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納勞基法 衛福部提「久」年計畫?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針對住院醫師訴求納入勞基法,今日衛福部邀請各界人士召開評估會議,首次具體提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時程規劃草案,預計民國107年納入醫療法,明訂每週工時88小時與罰則,再於112年正式納入勞基法,但與會人士認為「太久了」,擔心「看不到」!
預計112年正式納入 挨批拖太久
前恩主公醫院院長陳榮基直言「會不會太久?」,主張有做事都算勞工,勞工有勞工的權利,住院醫師應該獲得保障,不要拖這麼久,就像病患在急診室不能等一樣,馬上就要看到。
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強調,保障民眾就醫權益的大帽子一扣,問題不了了之,並批評衛福提出要這麼久才能達成的草案,這2年到底在做什麼?
慈濟大學公衛系教授、前衛生署長葉金川委人表達意見,認為要在5年內,直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出席代表也指出,此構想早已於85年提出,但至今仍在原地踏步,衛福部規劃時程是否太久?期待未來5年有一定成果,要加緊腳步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考量相關問題多 107年先納醫療法
與會的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醫勞盟均力倡直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但台灣醫院協會認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一定會造成人力缺口,且不只是單純排班問題,還涉及住院醫師養成,以及醫療手術難以用時間做為下班認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議先納入醫療法,待相關問題解決,再納入勞基法。
衛福部政務次長林奏延指出,納入醫療法與勞基法的差異,主要在於主管機關不同,前者為衛福部,後者為勞動部,但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強調,衛福部也管理醫院,沒有利益迴避,恐有球員裁判的疑慮,而且衛福部也沒有勞務檢查或提供投訴管道,只有評鑑制度,只怕流於形式。
現行住院醫師勞動指引明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8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2次工作要有10小時以上的休息,且每7日要有24小時休息,每4週要有1次48小時休息,無職災或退休保障,明顯與勞基法相關規定差一大截。
在經歷長達近3小時的會議後,達成納入勞基法共識,但醫師工時不能按照一般民眾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的認定,可能要訂為80或88小時,可再協調,以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至於是否直接納入勞基法,或是須經醫療法過度期,則是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