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載頻道數無共識 廣電三法修法持續難產
2014/11/27 11:58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在2年前就開始進行政黨協商,至今仍卡在立法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於2天前邀請無線、衛星和有線電視三公協會研商必載議題,結果仍無共識;NCC表示,會持續溝通協調,希望各產業意見能夠凝聚。
NCC上個月發表聲明指出,廣電三法修法難產的關鍵仍在「必載議題」,無線台如民視、台視等業者希望多爭取1個頻道,共2個頻道可在有線電視系統必載,行政院版的《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為無線台可指定1個頻道給有線電視系統播出,並應列為基本頻道。
NCC於2天前邀請無線、衛星頻道和有線系統出席研商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相關議題,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簡稱CBIT)秘書長彭淑芬說,業者之間的認知差距還是太大,無線台希望「1+1」共2個頻道必載,CBIT仍維持現行1個主要頻道必載的意見,希望顧及觀眾收視習慣;而衛星頻道業者則主張取消必載,讓頻道上下架回歸商業機制。
對於業者之間的認知差異,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會持續溝通協調,希望各產業意見能夠凝聚;與會業者透露,NCC希望推動有條件式必載或有條件納入基本頻道,此條件須為高畫質自製內容,不只無線頻道,衛星頻道也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