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愛休假? 領加班費年燒國庫65億元
2014/06/29 12: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休假是上班族的小確幸,公務人員似乎不喜歡休假,而要領「不休假加班費」,102年度光是中央政府機關就核發近27億元,加上地方政府、國營事業公務員的加班費後,讓國家每年多支出65億餘元,龐大支出,造成國家財政不小負擔。
《中國時報》報導,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國營事業的「不休假加班費」核發情形更普遍,光是台糖、中油及台電的不休假加班費,平均每人就核發5.4萬至5.8萬之間,而且有些事業公司沒有應休14日的強制規定,所有休假都可換領加班費,這不僅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只會讓嚴重虧損的國營事業增加營運成本。
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明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天,若超過14天的休假若沒休完,「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一般公務員依照服務年資享有7到30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完就發給「不休假加班費」,不過這項規定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有檢討必要。
預算中心表示,如果以中央政府公務機關所核發的人數來推算,全國年資15年以上的公務員約有20萬人,每人平均領3.2萬不休假加班費,每年政府就必須支付高達65億元。相較日本、韓國、德國、法國等國家,僅有韓國的公務員領有類似不休假加班費的「年假補償金」,其餘各國均無類似的規定。建議應比照勞工做法,變更強制休假的計算方式,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加班費這麼多是不正常的事!」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則說,公務員應該共體時艱,她將提案全數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