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桃縣府:資金未到位 解約並清算
2012/11/16 06: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水務局衛生工程科長張根穆表示,程宏道是台灣地網公司監察人,在建污水場時代表公司和縣府協商,該案最後以台灣地網兩項重大違規為由解約,整個案件縣府並沒有虧損一毛錢。
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當初是由達闊出資兩成、中林環工出資三成、中壢污水處理公司出資五成,三家企業以聯盟方式得標,三家公司並成立「台灣地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縣府特許負責下水道工程公司。其中,程宏道是公司監察人,前捷運局開發處長賈二慶是公司董事。
張根穆表示,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在九十九年八月簽約,由台灣地網董事長陳萬枝代表簽約,由於工程開始是要興建污水場,程宏道具有工程背景,最初工程細節都是程宏道和縣府接洽協調,至於程宏道是否有黑道背景,大家都不清楚。
由於台灣地網遲遲沒有動工,縣府一再要求復工,還開出三千萬元罰款,最後縣府以台灣地網二年內資金未達廿七億元、污水場未興建完成這兩項重大違規為由解除合約,目前縣府還扣住「台灣地網」一億元的履約保證金,要求台灣地網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