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正通過 最高罰6萬 車怠速逾3分鐘要罰
台南市自行發明由遙控汽車上面加裝風扇的「反怠速測定儀」,當發現車輛怠速時,環保稽查人員悄悄地將遙控汽車駛到汽車排氣管後方,排出的廢氣會吹動風扇,錄影3分鐘之後,環保稽查人員「現身」開單。(記者劉力仁攝)
最快年底實施 等紅燈不算
〔記者施曉光、劉力仁/綜合報導〕民眾將汽機車停在路邊等人、休息時,為避免重新發動的麻煩,或怕熱想吹冷氣,往往怠速維持引擎空轉,最快今年底,怠速超過三分鐘被取締,將罰一千五百元至六萬元!
汽機車排放大量二氧化碳,不但影響空氣品質,也加速地球暖化,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增訂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機動車輛怠速規範,未來機動車輛只要違反規定,將處罰使用人或所有人一千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沒有改善還可以連續處罰。
修法增加「怠速」規定,指「機動車輛停車時,維持引擎持續運轉之情形」。如果機動車輛在一定場所、地點以怠速停車,怠速時間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的規定;相關細節將由環保署訂定。
同時,為確保車輛使用安全與環境品質,修法還增訂使用中車輛無論國產或進口,都必須逐車完成檢驗,並符合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至於使用中車輛的認定及檢驗實施方式,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幼童車及遊覽車 不受此限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怠速指的是汽機車三分鐘沒有熄火,但有些特殊車輛排除在外,例如冷凍車、幼童專用車及遊覽車等待旅客上車,免受三分鐘條款限制,可以三十分鐘或更長時間停車不用熄火,救護車、警車更不能給予時間限制,未來子法將針對這些特殊營業車輛,分別規定。預計最快年底實施。
台南市三年前即已訂定「反怠速自治條例」抓怠速車輛,是亞洲第一個立法規範的城市,新竹市及台中市則依照空污法第三十一條公告怠速為空氣污染行為,勸導為主。
謝燕儒表示,怠速的車主,只要環保人員一接近就可能熄火,如何取締怠速是一門學問。不過,台南市利用遙控玩具車自行研發的「反怠速測定儀」,甚具參考價值。
南市用遙控車測怠速
台南市政府將小朋友玩的遙控汽車上面加裝兩支風扇,設計為「反怠速測定儀」,當環保人員發現未熄火車輛,悄悄地將遙控汽車駛到汽車排氣管後方,小汽車上有兩支風扇,一支面對排氣管,排出的廢氣會吹動風扇,另一支風扇靜止,剛好對比,環保人員開始錄影,三分鐘之後現身開單。由於低成本,效果好,曾經獲得環保署表揚。
謝燕儒說,昨天修正通過的空污法授權環保署公告怠速種類、場所及地點,環保署規劃公告公私立停車場、風景區、市街道路,但不會公告道路紅燈區,因此機車騎士或駕駛人等紅燈時,不需刻意熄火。
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根據她推動三年的經驗,學校門口常有家長聚集接送小朋友,數十輛機車集中都不熄火,基於保護小朋友的肺,也應該優先公告。
另一方面,鑑於台塑六輕在去年連續發生爆炸、火災和臭氣外洩事件,昨日修法也增訂,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在石化工業區所在的鄉鎮市區、各級主管機關選定的適當地點,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並定期公布空氣品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