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官洪英花 槓司法院長

2010/12/24 06:00

被提列不適任庭長 控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政治迫害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曾韋禎、楊國文/台北報導〕法院庭長槓上司法院長!士林地院刑事庭長洪英花,被提列為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定下週一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表決是否免兼庭長;洪英花認為,司法院長賴浩敏、秘書長林錦芳涉廢弛職務,使她名譽受損,昨前往監察院檢舉賴、林失職、違法違憲,盼監院依法糾彈兩人,並到司法院送交國家賠償聲請書,求償一百五十萬,若司法院決定不賠,她就要打國賠官司,爭個公道。

聲請國賠 要求監院糾彈 司院下週表決是否免兼

曾多次針對扁案發表法律見解的洪英花質疑,林錦芳是馬總統的同學,因為想當大法官才揣摩上意,讓賴浩敏上任後第一件人事案就是剷除異己,「這是政治迫害」,賴上台就急著鬥爭整肅,才是不適任,必須要下台;她說,「我被凌遲半年了,名譽掃地,總不能白白被踐踏吧!」為了尊嚴她決定放手一搏!

針對洪的指控,林錦芳回應說,本案一遞狀,院長賴浩敏和她都成為當事人,未來將依法進入國賠審議程序,賴和她都不便表示意見。

洪批圈選過程黑箱作業 賴林成為當事人不表意見

司法院今年六月採不記名投票,向一○四位高院法官發出選票,對全國一審法院的庭長圈選「適合續任」或「不適合續任」,最後只回收卅張選票,洪英花有十九張不適任票、四張適任票,另七張未勾選她。

洪忿忿不平說,選票只列出百餘名被圈選庭長名單,未附參考數據、資料,全憑「印象分數」投票,人緣不好、易得罪人的庭長,就成為被打壓對象,這不只影響法官審判獨立,也讓黑手得以伸入干預司法。

當時投票結果有六位庭長被提列不適任,送至司法院職期審查委員會,委員會表決後,將洪英花等三位庭長提案送交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洪英花說,一位南部庭長,「適合續任」比「不適合續任」多一票,也和她一起被列入三人名單;另有兩位不連任票多於連任票的庭長,卻在表決時逃過一劫,她質疑過程「充滿黑箱作業,投票與審查毫無標準」。

免兼案原擱置突被提出 司院:該案是暫時保留

不適任案送到司法院後,司院人審會七月十四日與廿八日二度開會,但決議擱置免兼庭長案,並附帶決議請司院組成專案小組,在年底前研議庭長連任案是否應送人審會審議。

洪認為,依此決議,三位庭長任免須與其他百餘位庭長連任案,一併在這項決議案通盤檢討後,再依新制辦理。但賴、林上月上台後,卻只「意思意思」形式上修訂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要點中的兩條,未符「全盤檢討」決議,且讓三位庭長案適用舊要點處理。她痛批,賴、林二人不理人審會決議,儘速將庭長任免問題入法、制度化,反而便宜行事,提出已擱置的免兼案,兩人已涉及廢弛職務,嚴重失職!

據了解,適任比不適任票多一票,卻仍被提列不續任的庭長,是屏東地院庭長潘正屏;兩位不適任票居多、但未被審查會提報的庭長,均任職於北部法院。

針對洪的說法,司院人事處長梁宏哲回應強調,當時人審會是決議「暫時」保留洪的免兼案,等組成審查小組調查後才做決定,並非決議「永遠」保留該案。

至於問卷回收率偏低,梁宏哲指出,高院轄區廣闊,高院法官不可能認識轄內所有一審庭長,因此通常只評鑑承審過同案的一審庭長,不太可能去評鑑不認識的庭長。另有高院法官私下表示,沒收到問卷,他則表示,司法院是依內規發出問卷,問卷送至高院人事室,請工友直接分送高院所有法官辦公室,不會漏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