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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質疑:司法遇馬會轉彎

2007/12/01 06:00

馬轟檢選擇性辦案

〔記者孫友廉、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高等法院昨天進行辯結庭,到庭檢方首次提出特別費屬補貼性質的公款,但仍非私款的見解,要求判馬有罪。馬英九也以猛烈砲火回應檢方,連講了八次「檢方為了起訴我」,強調本案是典型的選擇性辦案。高院預定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宣判,對於二審以不到兩個月時間迅速辯結,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不諱言地說,他對判決結果已能預期,但他不禁質問,「難道司法碰到馬英九會轉彎」?

侯寬仁並對馬在庭上猛批檢方一事,隔空反嗆指出,如果特別費當初沒進馬私人口袋,他憑什麼起訴馬英九?馬英九幹了多年首長,難道不知特別費屬於公款,必須因公支用,他依法追訴不法,絕對禁得起考驗。

檢批馬企圖政治化

侯寬仁直指馬所說的話不但是選舉語言,還企圖將司法案件政治化,他當初起訴馬英九都是根據犯罪事實,完全是對事不對人,但自己是執法人員,不會與政治人物計較。

侯寬仁說,特別費的編列在各機關的預算書寫得清清楚楚,即使特別費性質的函釋公文未經馬英九蓋章,但馬過去不但是政務官,必須到立法院備詢,對於特別費性質、請領及核銷過程,理應都非常清楚,況且幕僚蓋章,馬英九領錢是鐵的事實,馬英九怎能還推說不知道特別費屬於公款,那將來竊賊偷車或殺人犯砍人後仿效學習,犯案後全都賴說不知道,難道也能言之成理,誰會相信。

檢:辦案標準一致

侯寬仁強調,筆錄偵訊過程絕無誘導訊問,也沒有預設立場,當初訊問台北市政府相關會計人員的提問問題與民進黨四大天王的會計人員全都相同,況且,這些證人全都認為,如果知道被告的特別費未因公支用,就不會蓋章核銷,所以,檢方前後辦案的標準一致,反倒是馬無法解釋清楚。

到庭檢察官林邦樑昨天表示,特別費雖屬補貼,但不影響公款性質,也非首長薪資以外的額外所得,不是具有可以自俸、私入性質的私款,仍應用於公務所需,另檢察官曾俊哲表示,特別費的公款性質,不因為領據、單據列報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檢方起訴認為,馬英九自八十七年十二月至九十五年七月止,用領據詐領特別費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多元,未用於因公招待、餽贈,已涉及貪污以及公務背信罪。

馬批檢方羅織罪名

不過,台北地院八月十四日判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庭訊時,馬仍認為檢方對於本案沒有任何邏輯,只有羅織罪名,屬典型的選擇性辦案,強調由於檢方認定標準不同、寬嚴不一,導致現今首長特別費案,屬領據列報部分,只有他被起訴。

委任律師宋耀明強調,被告馬英九與出納、會計人員都是依過去作業慣例處理,也認為起訴檢察官侯寬仁是「先射箭再畫靶」,為「尋求答案」,對證人北市府秘書處會計室主任周秀霞、辦事員莊美珍「施壓」、誘導,並曲解證人回答本意,更稱侯寬仁明知此為制度上的問題,卻仍執意起訴。

不過,對於律師指稱檢方對馬英九案是採最嚴苛、擅斷的標準,檢方則強調,馬案與其他首長案的案情不同,也批評馬英九之前就曾對外表示特別費應用於公益,現今辯稱不知,純屬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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