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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三讀 洩密中國最重判15年

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2019/05/08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中國對台威脅日增,為強化國安防線,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明定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於中國及港澳地區、外國、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洩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換言之,洩密予中國、港澳等地之人士,最重可判處十五年以下徒刑。

預備及陰謀犯 可判刑2年

本次修法,除參酌刑法第一○九條第二項規定,將中國及港澳等地區納入規範,另依「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洩漏或交付報請核定國家機密之事項」,以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等三面向分別進行修正。此外,條文也加入「預備及陰謀犯」罰則,最重可處兩年徒刑,另明定加重刑責要件。

針對中港澳等地區或其派遣人士,「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至於「洩漏或交付報請核定國家機密之事項」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者」,均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藍批針對性立法 造成對立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對於身處中華民國之人,對國家機密有任何洩密,絕對要重罰,這沒有人反對,但不要針對性立法,造成朝野對立,「你對全世界任何各地只要洩密,就處重罪,何須特別針對地區」。立委許毓仁也說,洩密不分任何一國,若透過第三國買通、交付等方式竊取機密,應加重其刑。

綠反駁 諷藍「北京代言人」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表示,現行法規並未區分洩密對象,新版條文把洩密對象或其派遣之人做境內、境外區分,境外的敵對勢力除了外國,另包括中國及港澳,只要是來自其他國家的威脅,刑度都是加重的;段質疑,國民黨說「修法引起朝野對立,難道把自己視為北京代言人?」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中國對台灣安全造成最大威脅,不但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並用數千枚飛彈對準台灣,修法難道不應對中國及其派遣之人加重處罰?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強調,洩密中國應加重刑責;一般洩密外國處三年至十年徒刑,但洩密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時力主張提高為五年到十二年徒刑。

由於朝野立委對修法無共識,立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逐條表決,最終通過民進黨團所支持的行政院版本修正案。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不要針對性立法,造成朝野對立。(記者叢昌瑾攝)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不要針對性立法,造成朝野對立。(記者叢昌瑾攝)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洩密予中國、港澳等地之人士,最重可判處十五年以下徒刑。(記者叢昌瑾攝)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洩密予中國、港澳等地之人士,最重可判處十五年以下徒刑。(記者叢昌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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