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訴願 政院「不受理」// 就差一天 葉俊榮放行管案
〔記者林曉雲、楊綿傑/台北報導〕就差一天!台大拒絕重啟遴選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在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不受理」之決定,且送達教育部,但因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在二十五日早一天搶先放行,管中閔仍可上任台大校長。
政院26日決定 葉25日核聘
教育部人事處說明,行政院在三件訴願案的決定書中均指出,教育部五月四日函請台大補正遴選程序瑕疵,是教育部作成行政處分前之程序處置,目的是為了確保將來新任校長當選人之合法性、正當性及任期中的穩定性,故該函「並非行政處分」,因非行政處分,台大、管中閔教授及台大學生對之提起訴願,「依法未合」,所以行政院訴願會決定不受理。
熟知此案的教育界人士表示,行政院訴願會程序不受理台大、管中閔提告教育部,代表教育部五月四日要求台大校長重啟遴選有效,管中閔並無法上任台大校長,完全是因葉俊榮逕自翻案改變教育部的立場,獨斷放行管中閔上任。
台大教授 痛批葉惡意違規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認為,葉俊榮身為教育部長,明知訴願會隔天就會作出結果,卻搶在前一天放行,這是惡意的技術性違規,違背公務員忠誠義務。整件事情已經不是學術自主的問題,而是牽涉到整個體制的瓦解,不是葉俊榮辭職就沒事了,她呼籲蔡總統跟行政院追究到底,追回聘書。
台大校友、律師林憲同表示,教育部早在五月所發公文,已經否定校長遴選的有效性,後續應該等訴願會裁決結果再處理,但葉俊榮搶在前一天發公文核聘,從法律角度來看是無效處分,因為案件仍在訴願會,「處分標的不存在」。
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說,學生會始終認為遴選過程有瑕疵,後續也有訴願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在進行,他們不曉得為何行政權要在此時又介入,這已傷害整個遴選程序公正性,未來也將影響管中閔教授擔任校長的正當性。
台大校長參選人吳瑞北昨天對此表示,葉俊榮本身是法學者但知法犯法,本應尊重行政院訴願會的決定,偏偏搶在訴願會決定之前搶聘管中閔,做了最不好示範。
律師黃帝穎表示,這讓社會質疑,葉俊榮是否已知台大即將敗訴,所以加速放水,讓勉予同意的公文提早一天出去。
另,監察院也在繼續調查管中閔國內外兼職是否有違法部分。葉俊榮在廿五日發函台大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廿六日由代理部長姚立德函復一月八日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