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全民稅改 應兼顧公平與效率
記者鄭琪芳/特稿
財政部週五公布稅改方案,從稅收影響來看,這次稅改可以定調為「減稅」,綜所稅減稅幅度相當大,且幾乎全民都可受惠,因此外界對於稅改大方向多給予肯定。不過,工商團體對於營所稅調高的反彈、投資人對於股利課稅方案複雜的質疑等,這些爭議都不可輕忽,行政部門應落實協調與溝通,以「輕稅簡政」為原則,讓我國稅制更能兼顧公平與效率。
這次稅改雖起因於股利所得課稅爭議,但財政部公布的稅改方案涉及廣泛,除了股利所得課稅提出甲、乙兩案,綜所稅最高稅率由四十五%降回四十%,營所稅稅率由十七%調高至二十%,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由十%降至五%,同時將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九萬元調高至十一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十二.八萬元調高至十八萬元,估計五四二萬戶受惠,因此財政部長許虞哲稱之「全民稅改」。
不過,儘管綜所稅大減稅,財政部估計,稅收損失約五十九億元(甲案)或六十九億元(乙案),低於外界預期的百億元以上,主要是營所稅調高三%,增加稅收六五四億元,即使搭配保留盈餘稅率減半,企業稅負還是增加,引發工商團體「加稅」的質疑。對此,行政部門應加強與企業溝通,同時思考提出相關配套以減輕企業的衝擊。
另外,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取消後,股利所得課稅提出甲、乙兩案,兩案都稍微減輕股利所得稅負,同時大幅縮小內外資稅負差距,由原本十六%縮小到三至四%,有助於改善「假外資」的問題;不過,對於中低股利者較有利的乙案,不僅可「二擇一」,還有抵減稅額、分開計稅等設計,確實過於複雜,讓很多人覺得「霧煞煞」。
財政部提出這樣的股利所得課稅方案,應是擔心引起「劫貧濟富」的質疑,但中低所得者通常沒有多少股利,加上綜所稅薪扣額與標扣額大幅提高,幾乎全民都享有減稅利益,對於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可以少些公平的顧慮、多些簡政的思考,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