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要利益迴避 學者:不應有房地與投資
轉帳撥用聽證 兩陣營學者交鋒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與國民黨昨分別邀請學者專家出席聽證會,針對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之國有房地案陳述意見。雙方陣營就上述房地是否為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之不當財產,以及訓政時期法令是否合理等問題,各持立場、交鋒不斷。
「討論黨產須考慮實質正當性」
輔大哲學系助理教授沈清楷指出,政黨政治會涉及國家政策制定,應考慮「利益迴避」問題,政黨不應擁有土地、房屋,或累積資本以投資公司進行投資。討論黨產問題時,若僅以歷史因素思考,只會考慮形式的法律原則,不會考慮到實質正當性的原則。
對於國民黨主張接收日產房地是政府補償國民黨的「戰債」,符合當時訓政時期法令。沈清楷則認為,釐清黨產是為了確認當時是否有「人民主權」的民主概念,但國民黨在「以黨領政」時期卻把人民與主權分離。
高雄第一科大科法所教授廖欽福認為,政黨具有優勢地位,不同於一般人民團體,更可能透過優勢取得資源,因此才要進行匡正,政黨若是透過權力濫用等手段不當取得,也是違反法治國基本原則。
廖欽福也質疑,當時若是黨國合一,黨的損失與中華民國損失也是一體,「那為何要補錢給它(國民黨)?」且一九四七年後就進入憲政時期,「難道訓政時期發生的事情不容挑戰?」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也說,若國民黨要以戰爭賠償概念當做理由,民眾無法接受。
「訓政時期法律是有效的法律」
雲科大科法所教授吳威志則認為,訓政時期法律是有效的法律,「難道要不承認訓政時期法律效果?」至於國民黨接收日產賠償到底是「黨債」還是「國債」?吳威志認為這屬「國家賠償」,雖然國家是由國民黨領導,但當時所列出來的損失,是政黨的房舍、人員受到傷害死亡。不過,被問到率領打仗的到底是「黨軍」還是「國軍」?吳卻肯定地說,「當然是國軍!」
中正大學歷史系教授楊維真提到,戰後賠償具有普遍性,當時行政院賠償委員會就發文給政府機構、人民團體、個人等統計戰時損失,如私立南開大學也得到賠償,國家並無獨厚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