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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衍生額外費用 消基會:保留收據

消費受害者薛先生控訴復興航空。(記者林彥彤攝)

消費受害者薛先生控訴復興航空。(記者林彥彤攝)

2016/11/24 06:00

〔記者林彥彤、何世昌/台北報導〕復興航空公司說解散就解散,消基會昨天指出,興航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間上市公司臨時解散,業者完全罔顧消費者的權益,只承諾退費,對於因行程變動造成消費者被迫支付額外費用卻隻字未提,已接獲大批恐慌的消費者致電申訴,若興航不拿出誠意善後,不排除進行團體訴訟,呼籲消費者先保留相關單據存證。

興航若兩手一攤 消基會︰不排除團訟

消基會代理秘書長張宏如指出,興航因財務困難馬上結束營運,卻罔顧消費者權利的損害。消基會自前日起收到許多消費者諮詢及申訴,主要內容都是因為興航臨時停業,擔心錢拿不回來,或是已在國外的旅客行程突然被迫改變,因此衍生的「改票費用」、「規費」以及「額外食宿費用」等問題該向誰討都不清楚。

受害消費者薛先生說,本來購買復興航空明年一月十五日飛往大阪的機票,突然得知興航停業,他與朋友不得不改買長榮航空的機票,可是單一張票價就要再額外支付三千多元,團內五位朋友的費用算算也要上萬,他試著問消保處,消保處建議向興航官網申訴,他申訴了,卻沒得到任何回應。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興航必須要對消費者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全額退費只是基本,其他消費者因行程變動而須額外支出的費用,包含未使用票券而導致消費者還要設法找其他航空公司、食宿費用、規費和手續費等,都是屬於債務不履行的責任,興航不能兩手一攤。

北市法務局 也提供諮詢和申訴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說,若興航還是不打算拿出誠意、主管機關也不夠強硬,消基會不排除帶領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因此呼籲消費者保留所有相關單據存證。

對於眾多旅客權益受損,北市府法務局也表示將提供免費諮詢和申訴服務,包括退票、取消旅行社行程等相關事宜,民眾可撥打1999轉6169或7812洽詢、申訴。截至昨晚已受理十六件申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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