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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廢水屢罰不怕 直接關起來

彰化溪湖「俊慶企業社」十一年來五度偷排電鍍廢水被抓,負責人楊瑞寶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判刑,前四次都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本月廿二日楊男第五度聲請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駁回聲請,當場發監。
(記者陳冠備翻攝)

彰化溪湖「俊慶企業社」十一年來五度偷排電鍍廢水被抓,負責人楊瑞寶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判刑,前四次都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本月廿二日楊男第五度聲請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駁回聲請,當場發監。 (記者陳冠備翻攝)

2016/11/24 06:0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罰了四次都不怕,第五次就把你關起來!

前4次易科罰金 毫無悔意

彰化縣溪湖鎮「俊慶企業社」從事電鍍加工,自二○○五年起至今,十一年來五度偷排電鍍廢水被抓,負責人楊瑞寶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分別判刑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前四次均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本月廿二日楊男第五度聲請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認為楊男屢罰不怕,易科罰金已無法達教化、嚇阻之效,駁回聲請,當場發監執行坐牢三月。

彰化檢方指出,俊慶企業社從事電鍍加工製造,作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雖多次遭行政機關裁處停工、罰鍰,卻無懼法令繼續排放廢水。

犯第5次 仍想繳罰金了事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負責人楊瑞寶(六十三歲)先後於九十四、九十五、九十七、一○四年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判五月、四月、六月及二月有期徒刑,都聲請易科罰金獲准,今年五月再度觸法被判處三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楊瑞寶於廿二日執行日當天前往彰化地檢署,重施故技,向檢方提出易科罰金聲請,原以為繳個九萬罰金就沒事,但當日執行檢察官蔡奇曉認為,楊男四度易科罰金卻不見懺悔,顯見罰金已無法達教化、嚇阻效果。

鑒於楊男一直漠視法令,繼續排放電鍍廢水嚴重損害生態環境,決定駁回易科罰金聲請,並直接發監執行。楊男愣在當場,雖不斷求情,最後仍只能乖乖入監服刑。

漠視法令 檢當庭發監執行

楊瑞寶曾經辯稱,員工大多是中年人,一旦工廠停工就不方便另找工作,他也陸續提出污水排放申請,但為了員工生計,只好在還未取得許可證前就營運。

彰化縣環保局指出,在取得污水排放許可證前,最基本的除污染排放設備就應符合規定,但縣內很多非法地下工廠,其地目不是住宅區就是農業區,無法就地合法。

環保局水質保護科科長楊欣怡表示,縣內其他電鍍業者只要遭舉發一次,甚至被勒令停工後,通常都會收斂或改正行為,但該業者被判刑多次卻有恃無恐,繼續違法開工,檢方這次改採當場發監執行處分,對環保正義打了一劑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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