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7休1新解今上路 工商界盼再放寬

2016/10/01 06:00

勞動部重新解釋勞動基準法「七休一」原則今起實施。(路透)

不管例或休 只要斷開即可

〔記者黃邦平、羅倩宜/台北報導〕勞動部重新解釋勞動基準法「七休一」原則今起實施,有三種例外狀況可排除,勞動部也透露,依照新的解釋令,部分勞工若採按月排休,只要即使例假相隔超過六天,中間有休息日斷開,不「連續工作逾六日」,也不違法。但商總及工總都表示,雖已提出例外行業,但仍有不少服務業受限,製造業更有急單、旺季等需求,希望能一併考量。

特殊狀況 最多工作12天

勞動基準法第卅六條規定「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動部六月底廢止卅年前的函釋,取消原可在兩週內移動例假的彈性,引起外界反彈;勞動部重擬新解釋令,列出少數例外,可單次彈性放寬,如屠宰業或載客運輸業在國定假日連續工作,或在海上、高山或偏遠等交通耗時,還有因為在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勤,以致有必要連續工作超過六天,都可在徵得勞工同意下,最多連續工作十二天。

勞動部透露,今起上路的新令釋還有「隱藏版」解釋,關鍵在「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不論是以例假或休息日斷開連續工作,且確實休息,就不違法。

急單、旺季與歲修無解

但商總表示,七休一雖新增屠宰業等例外行業,但很多服務業仍有加班需求,「我們是很無奈配合啦,還是希望能夠照顧一下不同行業需求。」

工總也說,過去三個月已對七休一的規定表示意見,例如製造業平日都依規定放假,但遇到急單、旺季或歲修,仍不免有加班的需求,「顯然勞動部還是沒採納我們的意見。」工總表示,勞動部的溝通確實不夠,當初因超商加班才冒出廢函釋的動作,但超商原本就屬卅個例外行業,並不適用七休一,盼勞動部未來先做好功課。

但「工鬥」成員盧其宏批評,很多勞工休息日總被叫來加班,勞動部的解釋都是為了迴避「七休一」,其實那些合法的例外都可透過擴大人力解決,根本沒必要,難道屠宰業、客運業都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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